通知公告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开展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精神,内蒙古有色金属产业促进会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简称“工信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人社厅”)、区内有色金属企业、行业协会相关意见,于8月11日发出《关于推荐人员参与自治区范围内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的函》。根据相关单位回执情况,确定组建内蒙古范围内“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专家评选委员会”,其中包括工信厅、有色金属企业、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等5位组成人员。
专家评选委员会推荐内蒙古有色金属产业促进会执行会长韩效义任组长,周远超、刘志成、暴立业、张庆升为评委会成员。
附:文件原件